益普索(Ipsos)调查的11个品类中,共涉及了42个非奥运赞助商,结果显示 ,被访者误认为这些品牌是奥运赞助商的平均比例为32.4%(包括无提示及被提示备选品 牌的情况),其中误认率最高的是蒙牛,达到了57%。
因为有像三星这样通过搭奥运车实现品牌的“三级跳”的先例,成为奥运会的赞助 商也成为众多充满雄心的企业的梦想。然而不要忘记了,通过赞助奥运没有像三星那样 实现品牌光荣和梦想的企业远比三星多。相关资料显示,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,取得 各级别赞助权的200多家企业,大约只有25%的企业得到了回报,也就是说75%的品牌是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那么,成为奥运赞助商并进行一系列市场推广活动之后,其品牌认知度反倒没有非 奥运赞助商高,奥运赞助品牌应该反思了。
【赞助奥运是战略,不是战术】
赞助奥运并不只是因为奥运在北京举办,关键是通过赞助奥运品牌可以达到企业一 定的目的:品牌在公众及目标人群中的认知度、品牌形象的提升、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的 提升等等。而这个目的不是一年半年就能实现的,所以通过赞助奥运是品牌的发展战略 行为,不是头脑发热的凑热闹举动,比如除了上述的目的,还应该考虑赞助奥运是否符 合品牌长远战略规划?是否吻合品牌的性格和形象定位等等。
【“贴金”只是开始,关键要学会运用 】
奥运营销不只是有个“奥运名分”就可以了,要充分的运用这个名分,否则你要这 个名分和不要这个名分有什么区别呢?
“我们企业成为奥运赞助商之后,就是给所有员工发了一件带奥运标志的新T恤,并 更换了新的员工胸卡,其他,好象就没有了。如果换做蒙牛成为奥运会赞助商岂不翻了 天?”笔者的一位某奥运赞助商企业里的朋友如是说。
奥运营销真的远不止在自己企业名片上印上个“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或赞助 商”那么简单。来之不易的资源应该有效利用,而不是束之高阁。
【奥运营销可不是“一本万利”的买卖 】
倾其重力,花费重金成为奥运赞助商从企业的品牌营销投入上讲,应该说是买了上 台的门票,之后应该精心策划、精心准备演绎一场好戏。
在巨额资金赢得赞助资格后,忽视或无力进行后续投入和营销开发的现象很普遍。
国际通用的赛事赞助营销的投入比例为1:2.8~3,也就是说花一块钱获得奥运赞助 商资格之后,还应该继续花2.8~3块钱来进行品牌推广和传播才可以。
像上述企业制作T恤和更换胸卡、名片,广告制作、拍摄、邀请明星及搞公关活动等 ,这些都是要花钱的。
【花样百出的“互动品牌营销”不能少】
蒙牛成误认率最高的非奥运赞助商品牌,应该跟其趣味十足、参与互动性较强的体 育比赛《城市之间》等系列、立体的市场推广活动是分不开的。
还有肯德基的“我爱北京”—鼓励居民为最能表现“2008精神”的胡同投票活动。 肯德基虽然也不是奥运的赞助品牌,不能直接提及奥运会,但是他可以用这样比较独特 的活动来吸引人们的奥运热情来让他们参与,也达到了很好的品牌营销公关效果。
与蒙牛同样成误认率最高的非奥运赞助商品牌的李宁,与cctv-5结成合作伙伴,为 所有奥运会的主持人和解说员提供服装,当中国运动员身着官方赞助商阿迪达斯的运动 服登上领奖台时,央视的解说员则身着李宁生产的服装面对镜头前的观众,也达到了“ 偷袭营销”的效果。 如此多的非奥运营销品牌使出浑身解数的进行品牌营销时,成为奥运赞助商时意气风发 的那些品牌不感到有点压力么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