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广告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、绝对化夸大疗效;擅自篡改保健食品审批内容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广告发布单位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,主动纠正违规的广告内容,并在本通告公布后5日内,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提交整改报告。对不改正,继续发布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,将根据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暂停这些广告所涉药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。对继续发布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,依法查处。
2008年第三期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上报表
名称 广告中标示的发布者名称 广告主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及处理情况 攀达康软胶囊 西安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陕食健广审(文)第2007070049号 西部商报 08-4-22 擅自篡改审批内容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、移交工商
诺康莱牌维彤胶囊 贝侬生化(苏州工业园区)有限公司 贝侬生化(苏州工业园区)有限公司 兰州晚报 08-4-24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、移交工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