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围剿户外垃圾广告势在必行。日前,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围剿户外垃圾广告行动,并印发了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围剿户外垃圾广告行动实施方案》。
围剿时间持续至年底
《方案》要求,围剿户外垃圾广告要坚持“广泛发动、群策群力、标本兼治、治本为主、综合整治”的原则,采取源头打击、现场抓堵、涂刷覆盖等措施,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集中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全力打赢围剿户外垃圾广告重要战役。活动将在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云谱区、湾里区、青山湖区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红谷滩新区等8个区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。围剿时间从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31日。《方案》对围剿责任单位分工做了明确要求。
加大宣传营造氛围
加大宣传力度,保持长期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,营造浓厚的全民行动氛围。适时报道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围剿户外垃圾广告的方针政策和活动要求,及时报道围剿户外垃圾广告活动的先进典型,曝光制造户外垃圾广告的单位和个人(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新闻媒体)。街办、社区进行广泛宣传,教育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,争当文明使者,到政府指定地点张贴广告,不乱贴乱写乱画,积极举报制造户外垃圾广告人员(责任单位:各城区、开发区、新区、各有关部门)。公安、行政执法、市容部门公布举报电话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,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和自身利益(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市市容局、市城管警察支队、各区公安分局)。
落实责任包干清理
明确市、区、街道、社区四级分片(段)包干清理责任,改进清理垃圾广告方式,做好垃圾广告清除工作。全市主干道垃圾广告清理工作由市市容局负责。次干道、街巷、楼道等垃圾广告清理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,要落实自查、巡查、监督制度,确保每日上午8时前清除新增垃圾广告(责任单位:各城区、开发区、新区、市市容局)。
依法打击制假行为
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办假证件行为,全力捣毁制假窝点。对张贴、涂写垃圾广告的人员,情节轻微的由街办、社区工作人员说服教育,屡教不改的由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、劳动教养。
对受雇为制售假证,涂写、张贴垃圾广告,协助违法分子的人员,初犯者进行集中教育,经教育后,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,从重进行处罚(责任单位:各城区、开发区、新区、市民政局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城管警察支队、市治安支队)。对违法办证行为一经查实,依法快捕快审快判(责任单位: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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